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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理工]加强执政能力关键是落实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

作者:特约评论员 李春宏
来源:南理工报
日期:2005-12-6 10:4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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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学习四中全会精神,既要弄懂弄通《决定》精神,了解和掌握加强党的执政能力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更要将决定精神贯彻落实到具体实践中,把我们自己的工作开展好,落实好。
  落实科学执政的要求,首先是要洞察国内外高等教育形势,把握当代高等教育发展规律,熟悉学校自身特点和优势。完善决策机制,健全重大决策的调研制度、听证制度、审议制度,坚持按照科学的思想、理论和科学的制度、方法来研究、解决学校教学、科研和建设发展的各个事项,把重大问题的决策建立在更加自觉地运用高等教育客观规律的基础之上,建立在更加切实地符合学校客观实际的基础之上,建立在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的基础之上。落实民主执政的要求,既要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决策的民主集中制,完善相应的保证机制,更要牢固确立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的思想,始终坚持“以教师为本,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充分发挥教职工在学校办学工作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健全和畅通各种信息渠道,为教职工聪明才智的发挥创造条件。还要始终牢记落实好、维护好广大教职工的权利和利益,最大程度地实现学校建设发展与教职工利益的统一。
  落实依法行政的要求,就是要进一步增强依靠法律和制度办教育的意识,牢固确立法制观念。学校各级领导干部,以及广大师生员工要自觉地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等各项活动纳入依法依章办理的轨道,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的各项制度,充分和有效地利用法律法规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的特点,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各类矛盾和问题,实现学校各项活动健康、稳定运行。不按照法律和制度办事,不仅不利于维护好学校以及广大师生的权益,而且还会增加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难度,给学校以及广大师生的利益带来损失。
  多年来,高等学校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高校执政水平和执政能力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实现高等教育事业健康稳定的发展上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在学校的决策和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的各项活动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与国家法制化建设和当代高等教育发展规律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存在着对国际国内高等教育形势和高等教育发展规律掌握不准、科学民主决策缺乏有效手段、管理高校的水平和能力不高、应对和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不强的问题,自由主义、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也还一定程度地存在,影响了高校一流大学建设目标的实现。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决定》的制定,为全面加强高校执政能力建设提供了依据,增强高校执政能力的科学性、民主性和依法性还有许许多多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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