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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大学]“毕业设计”新意出台

作者:夏明辉
来源:大连大学报
日期:2006-4-11 8: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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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篇论文、一张音乐会光碟,这就是今年音乐学院表演专业毕业学生“毕业设计”的新风貌——3月30日,由张华老师指导的苑世超同学在音乐厅举行了专场毕业音乐会。
  为了适应社会需求,从2003年起,音乐学院增设了表演专业,将原有音乐教育分为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两个专业方向。原音乐教育专业中,也有部分表演专业学生(即今年的毕业生)。根据惯例,综合大学音乐院校表演专业学生的毕业设计都是按传统毕业论文的统一规定去做的,这样的方式只能对学生从理论上进行考核,而专业技能方面只是用一个分数来体现。很显然,这对音乐表演专业的学生毕业成绩的评价尚欠准确,不能全面反映学生的综合水平。
  培养“特色”的学生,必然要有“特色”的教学管理体系,改变传统的教学模式,突出学院的办学特色,这是音乐学院发展的重要环节。根据这样的教改思路,音乐学院对表演专业进行了全面细致的规划,明确了办学思路,凝练办学特色,针对专业特点,确定“艺术实践教学”为办学特色。近年来,学院不但重视理论基础的教育,更在实践教学上下功夫,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实践教学体系。学院经常安排表演专业学生参加艺术实践演出,有效的促进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上学期,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尝试对音乐表演专业的毕业设计进行改革,突出专业教学特点,并对同类音乐专业院校和综合大学的音乐专业毕业设计进行了深入了解。针对表演专业学习的特点,学院制定了《音乐表演专业(本科)毕业设计与专业考试评分办法》,决定将表演专业毕业设计确定为毕业论文和毕业音乐会相结合(各音乐会的表演通过光碟体现),并从曲目的专业程度、演奏(唱)是否流畅完整,演奏(唱)技巧是否规范、台风要求等方面细致规定了毕业论文和毕业音乐会的评分标准。同时,根据不同规模(1-4人),将音乐会进行不同等级的赋分。等级越高,占毕业设计总分的比例越大,毕业论文所占的比例就越小;反之,音乐会等级越低,占毕业设计总分比例就越小,毕业论文所占的比例就越大。
  这样,经过改革后完成的毕业设计,基本实现了从理论基础到专业技能对学生的全面综合评价。评价方式的优化,使得教师和学生在教和学两个方面都受到了较强的鞭策。截止3月30日,已有8名同学先后完成了器乐、声乐的毕业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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