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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农大]教育部出台加强和改进校报工作的若干意见

作 者 :刘观浦 来 源 :山东农大报 时 间:2005-08-02 19:54:28 责任编辑: 熊国清 文字大小:   

  6月15日,《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校报工作的若干意见》以教社政[2005]13号文件正式公布。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教育部制定出台的第一个关于高校校报工作的文件,必将对我国高校校报事业发展产生重要影响。
  文件共分四个部分十四个方面的内容,论述了校报的重要地位与作用,明确了校报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就切实加强校报工作的领导,加强校报工作制度、工作机制建设,加大投入解决校报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改善办报条件,提高校报的质量和水平,提出了具体要求。
  文件指出,高校校报是高校党委和行政的机关报,是高校校园内占主导地位的媒体,是高校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和开展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阵地,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重要载体,是学校联系师生员工、海内外校友、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人士的重要纽带,是展示高校对外形象和塑造学校品牌的重要窗口。  

  文件强调,高校校报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和人才培养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高校校报在宣传马克思主义,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提高高校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素质等方面具有不可代替的作用。高校校报担负着引导舆论、交流信息、弘扬新风、培育新人、维护稳定和繁荣文化、传承文明的重要使命。
  文件强调,校报编辑部应是党委领导下的独立机构,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总编辑负责制。学校应将校报编辑部列为校内直属发文单位,为校报提供了解学校党委常委会、校务会、党政联席会等学校重要会议内容的渠道,以便及时了解学校党政的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更好地发挥校报舆论先行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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