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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我校近百毕业生报名参加“村官计划” | |||||
作者:张文剑 文章来源: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6-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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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系非公务员身份,工作管理及考核比照公务员的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和湖北省共给予工作生活补贴年人均15000元,中央财政按人均2000元发放一次性安置费。在村任职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参加和办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符合国家助学贷款偿还政策规定、聘期考核合格的,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国家代为偿还。在村任职2年以上,经组织推荐,报考选调生、党政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有关优惠政策。为落实国家、湖北省关于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的相关待遇和保障政策,我校已于近期印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西部地区和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出台相关配套奖励政策:对到村任职的毕业生,学校授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每年补贴3000元;到村任职服务期满,表现良好,原单位考核合格,报考我校研究生的,可享受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优惠政策。学校将建立定期回访机制,每年由校领导带队,组织校办、宣传部、学工部、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到基层跟踪回访毕业生。 据统计,今年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将达到35万人。2008年也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计划的第一年,我省将选聘82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工作将于8月10日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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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录入:吴海青 责任编辑:吴海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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